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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zzling Cafe
新光三越A11館2樓


這天A11附近逛街,正愁要吃什麼才好
上次Mei有吃過Dazzling的期間限定的鹹口味
有不錯的用餐經驗,剛好小妖又沒吃過

所以Mei就帶著小妖去吃吃看 

但因為沒訂位所以我們是現場去候位的
2點到,店員說大概要到3點半才有位子
都來了="= 我們就等下去了!!!!


旁邊有個嬰兒眼神超憂傷的凝視著遠方
正想偷拍卻被他發現,居然還裝起了可愛
想必…將來是個可造之材阿!!!!


你看…他們吃得好開心噢
坐在外面看得我眼珠都要掉出來了


在外面看裝潢很符合少女心阿

 
好不容易終於輪到我們了!!!!
本來已經決定好要點一個蜜甜吐司還一份鹹食
但甫一進門,店員就說現在有限量提供的蛋糕



草莓蛋糕有被預訂了,所以只剩下兩塊
什麼!!!! 只剩下兩塊欸…不點他整個有點對不起自已
所以我們馬上刪掉鹹食,改成一個巧克力泡芙和一個草莓蛋糕
限量是殘酷的... 




坐下後第一印象並不好


因為杯子很髒,看了一點也不想喝水


那~~先從好吃得開始說好了 

幸福草莓蛋糕 NT. 140



完全就是超幸福的草莓蛋糕!!!
我跟Mei十分害怕鮮奶油,但是這個鮮奶油一點也不噁心
不會很油,也沒有那種不新鮮滿口油味的口感
就是輕輕柔柔的,一點也不會讓人膩
草莓不會很酸~
 


上面兩層是薄薄的海綿蛋糕
中間有點像起司蛋糕,和上面的鮮奶油合作無間
 


完全榮登當日第一名~~~

但是說這真的,這樣一小塊蛋糕就要140
荷包要大一點才有辦法去吃啦 
我自已也是花得滿心痛的=  =

 
巧克力泡芙 NT. 130

表現得也不錯,雖然有點貴....


泡芙拿起來下面有果糖?
當下看到的時候有點害怕這個泡芙會不會甜死人不償命
  

最上面那層的巧克力很純,一點也不會甜
搭配上裡面較甜一點巧克力內餡整個有多層次的味道
泡芙皮也很酥
我最不喜歡泡芙皮軟掉,一點口感也沒有,而且還會感覺很像放很久
但是這個完全酥酥酥!!
 

不喜歡吃太甜,又喜歡巧克力的孩子
喜歡較純一點巧克力的孩子
推薦你去吃它!!!!


完全好吃阿這兩個限量甜點
就這樣你一口我一口的

 
三兩下就解決這兩個甜點
讓我對接下來上場的蜜糖吐司整個信心滿滿滿滿滿!!!!!
超級期待~~~快來~~~

 
仲夏熱帶水果茶(冰) NT. 160
  



蓋子打開裡面還是水果!!
我最讚賞的是他的鳳梨是新鮮鳳梨,不是罐頭鳳梨~~ 


水果的味道很重,很濃
喝到最後會愈來愈酸
但小妖喜歡酸~所以還不錯

  

斯里蘭卡烏瓦奶茶(熱) NT. 160  
 

感覺有點不甚美觀...
奶茶也是滿甜的
左一口蛋糕,右一口奶茶
甜到味蕾都快感受不到味道...


糖罐裡有好可愛的小湯匙



來了來了~重頭戲來了
讓我跟Mei超級失望的~~~
甜蜜派對蜜糖吐司 NT. 220 
一上菜店員就說可以先拍照
所以我不客氣了

真不是我要說
還真是一點也不漂亮=  = 



妳有沒有忘了剛剛MENU上的照片?  
忘了嗎?
我再放一次


看完MENU再看他
是不是多了幾分寒酸的感覺


好吧,長得不夠好看
我想味道一定夠好,才能這麼受歡迎
就由Mei操刀切開它!!!
別擺pose了= = 快切 .....


切切切~~~~


原來裡面的吐司這麼大條,我以為是一小塊的~
裡面的糖似乎不多,看起來好像也不怎麼酥


看了先吃一口看看再說,以下開始為一連續Mei的心境…





看完一系列照片=  =
我們的感想應該不言而喻了吧.....
卡士達醬很多很多,而且很甜很甜
加上原本吐司塊就有糖,又更甜更甜
如果再加上一點冰淇淋,哇~~~~~~ 我好像在倒糖罐
有點不知道自已在吃什麼了
整個很甜膩,一點口感都沒有

雖然有酸酸的果醬能稍稍中和一下
但完全抵不過那些甜味…
 
而且吐司有個很重的麵粉味
噢,你可能誤會了
我不是在說他的吐司很好吃麵粉很香~~~
而且很像在麵糰沒揉好,吐司沒烤好,還能直接吃到麵粉的感覺
說真的
吐司烤過後,我個人是分不太出好壞
烤過後酥酥香香的我就很喜歡
但是我想…去早餐店買一條來烤都還比較好吃……

還有那個馬卡龍…
吃完的感覺是,這是馬卡龍嗎?擺很久了吧…
吃完裡面的六個吐司條我跟Mei已經都反胃到不行
好失望。 



在我反胃不己,看到隔壁桌兩個女生各點一個
心中為她們默哀了一下
不過也說不定她們會超喜歡啦…
 

不舒服後起來走走拍拍
裝潢是白色系,簡單又高雅 




桌子雖然簡單
但跟整間店的整體感覺還滿搭的
位置間都隔有距離,不會有很擁擠的感覺



服務生是女僕,很可愛
感覺有特別挑過?


另一端有在賣一些相關商品

 
也有賣飾品和一些小包包


環境:★★★☆☆
服務:★★☆☆☆ 
餐點:★☆☆☆☆ 
價格:★★☆☆☆ 
整體:★★☆☆☆  


不會想再去下一次了
不過有可能會想去吃塊蛋糕吧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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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ko & Mons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